因祭祀烧纸引发火灾
清明节临近,祭扫高峰期到来。但如果安全防范不到位,很容易引发火灾,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2024年3月29日下午4点左右,七里岗乡湖墓村陈家组陈某在七里岗乡流源村孔家山祭拜先祖时烧纸钱引起坟地附近的杂草燃烧,造成山上的茅草燃烧,焚烧时长15分钟,过火面积约1亩地。目前陈某已罚款500元并写下悔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七里岗乡提示:清明节祭祀祭扫尽量不动用明火,如在室外焚香烧钱,人离开后要熄火、冷却防复燃,及时清理可燃物品。一旦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倡选择网络祭扫、植树献花、踏青遥祭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