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的一堂课 | 南丰县法治副校长、公安局副局长李伟走进南丰县实验学校开展安全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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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的一堂课 | 南丰县法治副校长、公安局副局长李伟走进南丰县实验学校开展安全宣讲活动

随着天气逐渐升温,溺水事故已进入危险期和高发期,为切实做好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生命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提高自救互救能力。4月24日,公安局法治副校长、公安局副局长李伟走进南丰县实验学校,开展了“珍爱生命,谨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堂,通过专业救援知识讲解,增强了孩子们的安全自护意识。

      活动开始前,南丰县公安局法治副校长、公安局副局长李伟发表《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主题讲话,向全体师生提出了相关安全要求,号召师生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安全意识,丢掉侥幸心理,从我做起,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远离危险,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我校校长李生涤表示学校会采取多渠道、常宣传的方式,提高学生及家长对防溺水工作的认识。通过学校的电子显示屏、 下发《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时时提醒家长和学生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做到将防溺水工作抓在常处、落在实处。

     首先由罗敏警官向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溺水”、“溺水事故原因分析”、“中学生溺水事故特点”的注意事项、游泳中的紧急情况如何自救、溺水的急救基本知识、教育学生不随便或独自下水域进行游泳、玩耍等活动,诸如在确实需下水的情况下,必须有家长陪同,遇到别人溺水时,不盲目救人,应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周边的成年人对溺水者进行救助,正确认识救生圈和救生衣的功能等。

    然后,罗敏警官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以及“法治教育在防溺水中的作用”:

1、树立法治观念:通过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生命安全的法制观念。

2、强化法律意识:教育学生认识到防溺水等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和社会的各项规定。

3、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面临危险时刻能够主动采取防范措施。

    再次,罗敏警官针对“学校防溺水措施和实践”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做出以下要求:

1、对校园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水域情况和安全隐患。

2、在危险水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防止学生靠近和进入。

3、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水域安全。

最后,孩子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不仅会远离危险水域,还会将课堂知识讲解给身边的朋友,大家共同远离危险水域,共筑安全防线。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孩子们自护、互救的知识,也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切实筑牢孩子们安全“防护网”。

通过这一系列的防溺水活动,我校防溺水教育工作得到扎实有序地开展。教师们、家长们也携起手来共筑安全防线,学生们更充分意识到安全的重要、生命的可贵,进一步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南丰县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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