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王某等13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李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
【执行要旨】被执行人使用他人银行卡收取款项,恶意转移财产致使13名农民工胜诉权益遭受损害,人民法院善用拒执罪重拳出击,对老赖予以刑事打击。迫使拒执老赖主动履行完毕,成功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王某等13名农民工与李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宜黄法院作出判决书:李某偿还王某等13农名工劳动报酬合计14万余元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王某等13名农民工遂向宜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告知李某拖欠农民工资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但其仍执迷不悟,甚至电话里出言挑衅执行干警,认为法院找不到她。面对如此嚣张的被执行人,宜黄法院经过多方查找,最终锁定被执行人李某的住处并将其强制拘传。到案后,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李某为规避执行,通过使用他人的账户进行收款和支出,仅2个月的微信流水就高达近10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法院遂向申请人释明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023年11月,宜黄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受理。立案后,迫于刑事立案带来的压力,李某便主动联系家属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代为全部履行。申请人遂向宜黄法院申请撤回刑事自诉,法院经审查后予以准许。
【典型意义】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劳动人民切身利益。此案为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李某明知生效判决确定其负有支付义务,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依法对李某涉嫌拒执犯罪予以刑事立案,既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体现了人民法院注重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对类似的拖欠农民工报酬行为亦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